阳春三月,草长莺飞。为加快绿色东大门建设步伐,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基层一线,市司法局赴包联帮扶村---华阴市云霄村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
3月26日上午,在市局纪检组长、局机关党委书记杨京荣的率领下,组织精兵强将20人,在云霄村小学周围,与该村两委成员和部分村民一道,挖坑、培土、下树、灌溉,如理如法,有条不紊,共栽植了100棵柳树。适逢课间,小学生们争抢着为刚栽上的小树浇水,司法干部边栽树边向他们讲解绿化知识,询问他们学习生活情况,其乐融融,互动热烈。
云霄村座落在华山脚下,属典型的旱塬地区,共有330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一亩。近年来,市司法局履行包联帮扶责任,积极引导村民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增产增收。并多方筹措资金,尽最大努力解决村民生产生活问题,在道路硬化、学校建设等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目前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驶入了发展建设的快车道。
(办公室)
华阴:举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讲座
3月25日下午, 华阴市司法局邀请原市人大副主任党学民,在市委党校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上了一堂题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干部”专题讲座。局机关、局属单位和基层司法所人员等40余人参加了学习。
党学民结合自身经历讲述了自己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标准的理解及认识,希望与会干部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牢记在心,切实搞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讲解深入浅出,贴近工作实际。会上党学民还向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二是要勤勉尽责,干好本职工作;三是要加强团结,注重协作配合;四是要严于律己,切实管好自己。
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张清利强调,司法局干部职工要以这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为民宗旨意识,办好为民实事好事,树立清正廉洁形象,为建设国际山水文化旅游名城做出积极贡献。
(郭晓军 李蕊)
蒲城: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蒲城县司法局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安排,3月24日上午,各股室负责人在全干会上向局机关全体领导同志做“讲做评”汇报,会议由刘安良局长主持。该局推行每月“讲做评”制度,由领导班子、各股股长、副股长、一般同志、年轻律师等讲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注意事项及工作得失;每名领导干部讲评怎样干好工作及相关专业知识,会后机关全体领导和同志对各股长进行现场打分,以倒逼的办法提高干部素质和执行力。
次日上午,该局领导班子还开展了以“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大讨论活动主要内容包括:自身的工作职责、角色定位以及在履职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具体的改进措施;自身在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县局如何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服务广大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刘安良局长要求领导同志“真心实意找问题、深入细致挖问题、态度端正解决问题”,为法治蒲城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杨增凯)
澄城:三项举措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在“网”字上下功夫。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法律援助工作站、便民联络点的功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把法律援助宣传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形式和载体,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在“心”字上求突破。答疑解惑要“耐心”,受理和承办案件中,做到事实经过询问清楚、法律条文讲解清楚、解决途径告知清楚;接待帮助要“热心”,让群众怀揣疑问而来,载着满意而归。
三是在“实”字上提质量。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展优质案件评选表彰,推动“应援优援”目标持续实现,让更多贫弱群体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张慧芳)
“八元钱”发挥了大作用
2月18日,合阳县城关镇西街村调解主任路经本村洞子巷百货布匹市场时 ,发现许多人围观一布行,他连忙走上前去,发现店主与一顾客大吵大闹,并各手持械具,舞来晃去,情况非常危险。紧急时刻,他迅速上前将二人分开,阻止了双方的争斗。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这位顾客3天前在这家布行买了两条布料,共计112元,顾客付了130元,就急急乎乎走了。回家后第二天叫来邻居帮忙缝被子时,突然想起当时店主没找钱自己就走了,并得到邻居的证实。于是,2月18日向店主索要,并以质问的口气问店主“为什么当时不给我找钱”,店主感到顾客口气太硬,便回答“时间长了,我记不清”。由此而发生争执。
调解主任听完后,感到双方争执的问题不算什么大事,便拿出8元钱交给了这位顾客,化解了他们的继续争执。顾客走后店主向调解主任诉说了真相,“那位客户买布料付的款,确应给找8元钱,当我拿出零钱时他已走了。本来他今天来要,我是会给他的,但他的口气好像我讹他似的,搞得人骑虎难下,若不是你及时到来,不知道会造成多大后果。谢谢你!”并还了调解主任的八元钱。
点评:群众的事情无小事。看似小事如不及时制止,将酿成大祸。调解主任及时的制止和巧妙的调解方法使纠纷就地解决,显示了人民调解员的责任与担当。)
(张秀武 李正)
酒后冲动惹事端 人民调解化纠纷
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在日常生活中,难免有些人因为一时冲动,酿下惨剧,令人痛心和遗憾。合阳县路井镇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因冲动而引发的悲剧。
今年农历正月十五日,赵乙因喝了酒,头脑发晕言称赵甲儿媳妇欠自己500元现金,当时因赵甲儿媳妇否认有此事,赵乙和赵甲儿媳发生争执,赵甲在家听到后出来劝架,一言不合,醉酒的赵乙遂用瓦块将赵甲头部击伤。事情发生后,由于司法所和村上干部的及时介入,事态得到了控制。但是赵乙并没有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对此事不管不顾,在司法所同志的调解劝说下,赵甲才同意先垫钱看病,随后处理事。
在此期间,司法所同志和村干部多次耐心给赵乙做思想工作,从法律,道德、邻里关系角度为其讲明利害得失。赵乙也经过深刻反思,认识到自己因缺乏法律意识而导致惨剧发生,同时给司法所同志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赵甲的一切费用。3月20日经路井司法所和村干部调解达成了和解协议:赵乙同意支付赵甲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5万元。赵甲也表示对赵乙的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双方握手言和。
(点评:该案告诫我们遇事要冷静,不能盲目冲动,因小失大。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每个人都应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
( 赵信奇)
孟塬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案
3月的一天清晨,华阴市司法局孟塬司法所的同志,像往常一样上班,走到办公室门口,便遇到一位拄着拐杖,白发苍苍、瘦骨嶙峋的老人等候在办公室门前。老人见到司法所的同志,就像找到救星一样,一把抓住他的衣袖,哭泣着请求为她做主,司法所同志将老人让进办公室里坐下,一边为老人沏茶,一边向老人了解情况。
老人姓李,今年78岁,家住孟塬镇大寨村,膝下2个女儿均已成家。老伴去世后,老人靠村上的救济和捡垃圾维持生活。近年来,由于老人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医药费更是没有了着落,她找到2个女儿,没想到她们互相推诿,谁都不愿赡养老人,万般无奈之下,老人来到孟塬司法所,想通过调解途径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
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对老人的不幸表示同情外,更多的是想如何及时采取调解措施,尽快解决老人目前的困难。如果选择诉讼程序,即使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相关费用,但程序复杂而且时间长,但老人的现实状况不容拖延,选择的几种方法均被一一否决。
再三思考之下,司法所工作人员觉得开展情况调查和现场调解比较适合。于是,由司法所的同志分别找到了老人的2个女儿,开诚布公的讨论研究老人的赡养问题,及时了解老人2个女儿的想法和顾虑,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让老人的2个女儿明白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虐待、遗弃老人更是违法和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在人民调解员的真情感召和耐心的说服教育下,老人的女儿们羞愧地低下了头,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1.李老太和大女儿生活在一起,给李老太找一个保姆,费用由二女儿支付;2.李老太平日的医疗费用由大女儿支付,二女儿有能力给多少算多少。3.因二女儿接了她爸的班,如果李老太在有大病需要医治时,费用在一万元以上时,二女儿需支付三分之二的费用,李老太在老辈之年由大女儿承担一切费用。
一个月后,人民调解员对这起纠纷进行了回访,在大女儿家见到老人,老人心情十分愉快,病情也大有好转。老人欣喜的说,“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真不知道我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这一起赡养老人的纠纷得以成功调解,为辖区广泛开展敬老、养老的社会风尚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