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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出台“十条禁令”
时间:2014-03-05 作者: 通讯员 杨 忠 记者 毕云丹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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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之以恒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强化法官干警纪律作风建设, 防止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澄城法院2月24日出台了《法官干警行为“十条禁令”》,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庭室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法官干警行为禁令共十项:一、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二、严禁工作期间(含午间休 息)饮酒、(工作期间)吸烟、非工作期间酗酒、在公共场所吸烟,以及酒后驾车;三、严禁到各类酒店、私人会所、夜总会及其他存在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吃喝玩 乐等奢靡、不健康活动;四、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五、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六、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 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七、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八、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 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九、严禁对当事人“吃拿卡要”,对其事“冷横硬推”;十、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法院干警身份不符的言 行。

通知要求,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法官干警行为“十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据悉,该院已在立案信访大厅开设“法官违法违纪投诉举报信箱”,并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如有发现法官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直接写信,或拨打 6869200投诉举报电话。法官举报中心对举报内容进行审查后,将属于法官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线索移送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将处 理情况回复投诉举报中心,以便答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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