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及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全面完成市院年度工作任务,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2月10日渭南市检察院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考核中,大荔县检察院整体工作获得全市基层院先进集体,目标任务考核荣获全市基层院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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