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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法院以法律手段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时间:2014-02-07 作者:  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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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富平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对拖欠农民工资达320万元的富平县锦天绿色果蔬公司的施工采取查封措施,以法律强制手段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富平县锦天绿色果蔬公司在淡村镇绿色果蔬交易中心项目中存在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于2013年 12月25日作出富人社监理字(2013)第1号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20余万元交至富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内,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富平社会稳定,防止该公司通过转移资产和资金 等手段逃避农民工工资支付,向富平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富平法院行政庭主管副院长和全庭同志经过认真探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张贴了查封公告,1月 27日,依法对被申请人富平县锦天绿色果蔬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查封,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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