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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检察院“四走进”活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时间:2014-01-29 作者: 李大跃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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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县域经济科学、和谐、率先发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大荔检察院在2013年,干警深入开展以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村镇、走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四走进”系列活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走进社区。以乡镇检察室、社区检察联络室为平台,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线索,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在社区矫正、监外服刑人员监管、治安难点治理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与社区群众直接接触,感受民生,体察民意,加强检民联系。同时采取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检察职能并介绍检察工作情况,倾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走进企业。针对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危害,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与企业共同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改革创新中法律政策界限不清的问题,为企业答疑解惑,降低经营风险;针对妨碍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要坚决依法查办,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走进村镇。通过深入走访、座谈,了解村民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积极受理涉及征地、拆迁、重大工程建设等各类侵犯农民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举报,并就治安难点整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以及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重点问题加强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同时定时不定时的对村街两委工作进行巡查监督,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促进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走进学校。针对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剖析在校生犯罪案例、点评发生在校园的敏感事件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采取组织法制宣讲团、举办模拟法庭、开设检察官热线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加强与师生的互动交流,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坚决依法打击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严格落实青少年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不计入个人档案制度,积极采取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学校加强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另外加强与辖区共青团和学校的沟通联系,努力把法律监督进学校活动纳入青少年教育的工作计划,并逐渐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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