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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交通事故“四位一体”调解力促社会和谐
时间:2014-01-23 作者: 渭南市综治办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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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于2009年推出的“四位一体”交通事故处理机制,有效地破解了“调解难、仲裁难、索赔难、诉讼难、监督难、结案难”等难题,连续三年均名列大荔县政风行风评议第一名。四年来,共处理事故4000余起,查结率96.2%,其中调解结案占85%,实现了“零投诉、零诉讼、零上访”。
    一、勇于探索,破解难题,开创交通事故“四位一体”调解模式
    2009年,大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针对交通事故处理调解难、群众打官司难、赔偿到位难的瓶颈问题,结合当前交通事故处理实际,创新推行了“四位一体”新模式,整合法律援助、调解、仲裁和法庭审判等各部门人员力量,坚持把调解贯穿始终,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其程序一是法律援助:由司法局指定律师对事故受害方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无能力诉讼的当事人进行无偿代理诉讼。二是调解:由调解室民警及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公正合理解决问题。三是仲裁:经大队认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仲裁机构填写申请表格即可仲裁,手续方便,方便当事人。四是法庭审判:对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拒不履行协议的、不服仲裁的、当事人要求直接诉讼的案件,法院在交警大队专设的法庭开庭审理,庭审中仍坚持调解调解优先。“四位一体”办案模式的推行,很好地解决了一些群众不懂法规、打不起官司、不会打官司的问题,既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2012年,大队采用这种模式调解各类交通事故达473起,交通事故查纠办结率比上年提高了20%,事故查结率达到97%。2013年共查结各类交通事故1309件,事故查结率达到97.5%。未发生一起错案、假案,实现了涉法交通事故处理“零投诉”、“零上访”。
    二、针对新问题,探索新举措,不断深化“四位一体”办案模式
    大荔县平均每年发生交通事故1200余起,所有当事人都得到大队按程序处理事故,出现了事故科民警和抽调人员应接不暇等问题,偏远乡镇群众来城里处理问题,带来了新的不便。为破解难题,2011年提出了新思路:把“四位一体”的工作重心、重点放到基层去。在各村聘任“人民调解员”,在各基层中队设立“人民调解室”,在各镇设立由镇分管领导、警务室民警、村委会干部、司法所干部等组成的“交通事故调解室”。轻微事故由“人民调解员”调解处理;一般事故,由镇一级“调解室”负责调解;重大疑难事故,再进入大队按程序解决。把“法律援助”和“基层人民调解”,都放在村组、乡镇、中队进行,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一般事故处理不出村不出镇,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自2011年以来,基层村组人民调解处理事故1058起,占到事故总数的33%,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
    三、科学务实,扩展调解网络,提高服务效率
    为了更好地解决“四位一体”办案模式中大队机关办案民警调解力量不足、调解方式不丰富、调节效果不如意的问题,2011年大队和县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大荔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坚持依法调解、条块结合、联合调处、定纷止争。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制定了《调解人员职责》、《公开调解规定》,制作了事故处理调解的有关规定的公开宣传栏,拉近了调解员与群众的距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待群众来访150人次,受理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449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2645件,调解成功率达76%,有效化解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维权成本,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调解组织的全覆盖,使事故处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小事故快速处理,大事故也能较快解决。
    四、以人为本,健全制度管人,完善机制管事
    一是瞄准“高”字抓建设。聘请陕师大教授开办“职业道德”专题讲座,聘请西安市莲湖交警标兵吴刚讲授“吴刚工作法”,开展案卷评比、实战演练、知识竞赛、一帮一、大比武等活动。扎实开展事故处理岗位“三熟一精”业务竞赛,事故处理民警达到了“精通法规、体贴群众、能说会道、以情感人、案结事了”的要求。目前事故科民警3人获得事故处理高级资格证,8人获得中级资格证。过硬的业务素质,为事故处理正规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把经费向事故处理岗位倾斜,高标准建设事故处理办公场所,设立接待室、仲裁室、调解室、审判法庭等,高标准配齐配强事故现场勘查器材,购置了多功能事故勘察车,建成了事故处理电子信息平台,实现了网上查询、网上办案、网上审批、网上互动。
    二是紧扣“硬”字抓机制。做到制度硬、执行硬、队伍硬。几年来,大队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出台了《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执法质量考核办法》、《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四位一体”工作制度规范》等制度。把任务标准一一分解量化,一一落实到每个人,落实到每一天,实行天天查、周周评、月月考,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每月评出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并与民警的评先评优、提拔晋升严格挂钩,增强了民警努力工作、规范执法、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三是围绕“严”字抓监督。首先加大警务公开力度。设置公示栏公开事故处理办案程序、“四位一体”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每个办公室门上公开了事故科民警的照片、姓名、电话,为群众提供了透明的办事环境。其次实行回访制度,每一起案件结案后,办案民警向双方当事人发放意见征求卡,征求他们对民警办案的意见,对重点当事人,民警还亲自到其家里进行专访,确保群众满意。坚持日监督、周讲评、月小结、季考评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奖罚措施。对存在问题,坚持“三不放过”,对群众和上级的批评意见,认识不到位不放过,问题得不到纠正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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