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法院冯村法庭为了维护辖区稳定,加大 调解力度,对大量简单的案件采取诉前调解,化解了大量的纠纷,深受辖区群众的称赞,近日,法庭采取诉前调解,就化解了一件离婚纠纷。
2013年12月26日,原告王x来到法庭,要求和被告李x离婚,冯村法庭庭长王艳妮审查了原告的诉状,了解到双方已结婚二十年,双方婚后生育一女已十七岁,正上高中。考虑原被告婚姻时间较长,并切双方矛盾并不大。王艳妮法官并未给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而是先做诉前调解工作。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谈话,了解到原被告2012年以前的感情尚好,家庭经济一般。2012年被告患有风湿病住院治疗,出院后继续服药,每月尚需费用700元左右,被告的医疗费用和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原告感觉生活压力较大,为了摆脱目前困境原告王x才提出和被告离婚的请求,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王艳妮法官耐心的给原告讲夫妻之间的相互义务,讲述离婚对子女的影响,给被告讲清原告心里的真实想法,给双方分析如何相处,商议如何解决目前的经济问题等,并联系村干部给原被告办理低保手续,在法官的真心真情感化下,原告放下了心里的担忧,表示愿意放弃诉讼,与被告共同承担家庭重担,一家三口相互扶伴共同走出了法庭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