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多途径全方位狠刹“四风”突出问题,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有效转变,在2014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韩城市纪委、 监察局近日专门下发通知,在全市重申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及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严禁借年终总结和春节之际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严禁年终迎来送往、 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助、实物;四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发放或赠送 各种商业预付卡(劵);五是严禁收送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收受干股;六是严禁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以任 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七是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八是严禁公车私 用,不准动用公务车辆参与迎亲、送葬以及走亲访友活动,不准动用公车涉足各种餐饮娱乐场所;九是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餐饮烈性酒(白酒),晚餐不得酗 酒;十是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节日期间参与、支持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同时,韩城市纪委、监察局还下发通知,重申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参与 婚丧嫁娶纪律补充规定,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韩城市纪委要求各级部门在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发现违反禁令的,查处通报,绝不姑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快处理,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切实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