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他人汽车牌照,意图敲诈获取钱财。近日,潼关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国家机关证件案,王某一审被判刑5年6个月。
据悉, 刑满释放人员王某出狱后没有经济来源,2012年12月开始他便将黑手伸向机动车车牌照上,经常在凌晨时分偷窃机动车车牌,并将车牌藏匿于作案现场附近, 在车窗上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以汇款到指定的账户后归还车牌的方式,向被害人索要钱财,金额从50元到300元不等。尝到甜头的王某先后在渭南市临渭区、 潼关县、华阴市、蒲城县及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临猗县、侯马市、河津市、永济市等地作案,2013年4月25日被潼关警方抓获。目前已经落实盗窃汽车车 牌58块,向车主索要钱财共计6800余元。
近日,潼关县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行为已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