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韩城 >正文
韩城市检察院打造“行为监督”模式
时间:2013-12-17 作者: 肖世翔来源:渭南政法网
【字体: 打印

近年来,韩城市检察院着眼于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探索实施“行为监督”模式,对梳理出的六类行为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将执法岗位防控延伸到执法行为监督,效果良好。

一是实施整体行为“双向监督”。结合业务特性和办案流程,赋予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的权力,相互“照镜子”,相互提意见,促使各部门之间权力运行 形成相互制衡,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实施重点行为“全程监督”。将社会普遍关注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列为重点,从立案或受理案件之日起,由检务督察部门进 行全程跟踪监督。三是实施涉争行为“备案监督”。对复查复核改变原处理决定的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侦查机关持有异议的等涉及争议性质的案件,实 施备案监督。四是实施特殊行为“连带监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实施连带监督,经部门负责人初步审查后,确定案件主办人、协办人人选,均对案件办 理负全责,互相监督。五是实施风险行为“现场监督”。分门别类列出不同的监督面和监督点,对容易发生风险的22个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六是实施非公行为“延 伸监督”。对干警8小时外的行为实施延伸监督,随时警醒;以清单形式列出个人须向组织报告的七项重大事项,采取发动发案单位和当事人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巡 视监督、组织执法监督员重点监督、发动群众广泛监督等方式,强化对干警执法办案和8小时外情况的监督。



]

10月28日,渭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十四五”期间平安渭南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近日,临渭区召...[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