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后,蒲城县公安局立即部署,迅速组织警力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镇、村进行地毯式排查、清查,全力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蒲城县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存在的突出问题,蒲城县公安局于11月2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为十个行动小组,每个小组均由局领导任组长,共抽调警力230人,车辆36台,对13个重点村逐户进行排查检查,对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车辆,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排查整治到位,
行动中,共检查花炮生产企业69家,并发不安全隐患通知书59份,清理湖南、江西籍等外地暂住人员39人。同时,以兴镇车王村、曹家村、兴西村、郭齐村、兴南村、党家村、田村、良村,桥陵镇路家村、桥陵村、五星村、联兴村、安王村13个村为重点,对所有住户和各类建筑物采取逐村逐户入户进行排查、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截至目前,受理行政案件8起,行政拘留7人,刑事立案2起,刑事拘留2人。扣押非法储存“大地红”鞭炮1000卷,小炮35766枚,发射药54.58千克,礼炮612个,礼花66件,雷子半袋,引火线1.5万米,半成品礼炮35个,销毁各类涉爆药物75千克。对安委会督办的“党某、闫某非法储存爆炸物案”和“何某非法储存爆炸性物质案”,蒲城县公安局专门指派陈庄派出所和荆姚派出所全力对案件进行侦办。目前,何某已被行政拘留,党某、闫某正在积极抓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