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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检察院: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时间:2013-12-05 作者: 通讯员马王莉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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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纪检组长高明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禁令》的通知。纪检组长强调,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九禁令”已发在内网上,全院干警要逐条进行学习,确保领会禁令的内容和实质,并结合条文查找自身在思想意识上、行为规范上还存在的薄弱环节。
   纪检组长高明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严格自律,纯洁社会交往,规范行为方式,认真践行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人员职业操守,坚持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检察人员忠诚、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做到不为利益所惑,不为压力所迫,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在工作“八小时以内”、生活“八小时以外”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注意维护检察队伍形象,始终保持严肃、谨慎、不骄不躁的良好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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