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家住安里镇的张某一家人带着印有“法律援助显功威 弱势群体得维权”的一面锦旗及感谢信来到澄城县司法局大院,表示了对法律援助中心和秦澄所李晓星律师的感谢!
2013年1月5日,张某的父母来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提供劳务意外受伤的儿子追索医疗费用进行求助。经过询问审查,张某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中心
批准了他们的申请并指派了陕西秦澄律师事务所的李晓星律师为其提供诉讼代理。该案于5月14日在法院开庭,在律师的积极争取下,张某已产生的医疗费、交通
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3万元都得到了法庭的支持。由于被告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起诉至中院,无耐张某的父母又一次来到援助中心请求援助,中心为张某再次提
供二审援助,鉴于李律师一审为张某提供了诉讼代理,对案情熟悉掌握,所以中心再次指派李律师为张某的二审援助律师。李律师欣然接受并积极搜集相关法律依
据,据理力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近日张某拿到了保险公司所有赔偿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援助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在法律援助中心对张某一家座谈回访时,其父母说:“我们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没有抱多大希望,认为自己不花钱,律师肯定不会为儿子尽心尽力办案子,没想到你
们和办案律师都很热情,并为儿子争取到最大赔偿。内心非常感动,唯有一面锦旗表达我们全家人对你们的谢意,也感谢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使我们穷人打官司维
权益有了着落。”他们还表示,回家后一定向亲邻们宣传这项好政策,让更多的人知道。(澄城县司法局 张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