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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院多举措保障重点案件评查质量
时间:2013-09-09 作者: 通讯员 王晓红 梁春强 记者 高 娟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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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院在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加大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成立重点案件督查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资深检察官成立重点案件督查小组,具体负责重点案件评查工作,案管中心负责案件评查日常工作。

——健全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明确标准范围。制定实施《检察内卷评查细则》、《法律文书评查细则》和《个案质效考评办法和标准》;根据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修改了《案件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案件评查标准,明确重点案件评查范围。

——规范重点案件评查管理,确保评查质量。重点案件评查实行“一案一表”制度,制作《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个案质效评查表》,对案件主要事实、证 据、手续、卷宗装订、卷宗填写等项目制定相应的计分标准,重点核查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格式是否正确、文书制 作是否存在问题等。通过评查,发现存在法律文书不完善、证据分析不到位、讨论案件笔录过于简单等七项问题。

——综合利用案件评查报告,扩大评查效果。评查结束后,案管中心及时汇总、分析评查信息,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组织召开案件评查报告公开 讲评会议,从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入手,重点讲解案件办理的规范化要求,变对案件个体问题的事后监督为同类问题的事前预防,促进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规范意识和证据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实现评查结果向办案效果的科学转化。

通过以上举措,潼关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亮点突出,效果明显,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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