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潼关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规范平台建设、创新化解方式、干警力量下沉三项举措,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
规范平台建设,矛盾化解更加有序
综治中心作为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重要平台,潼关县严格对标综治中心“五有”(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目标要求,对原县综治中心进行改造升级。制定了《潼关县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的分工方案》《潼关县综治中心人员管理办法》《潼关县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路线图》等规章制度。整合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有关功能,实行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人社6个部门常驻,住建、自然资源、市管等10个单位轮驻,其他行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随驻。通过规范化建设,使平台运行高效顺畅,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能解所有纷”。
创新调解方式,矛盾化解更加多元
通过日常排查、集中排查、条块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将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物业管理等突出多发矛盾纠纷,及时纳入视线、动态掌握情况,做到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工作中探索建立“1+4+N”“四知”(知人,知事、知策、知访)“警司联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多途径帮助群众在“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68件,调处成功367件,成功率99.7%,全县呈现出平安和谐的浓厚氛围。
政法力量下沉,矛盾化解更加精细
持续开展“政法干警基层日”活动,多形式向群众宣传平安建设成效,普及安全防范知识,讲解法律法规政策,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排查化解群众身边的小矛盾、小纠纷,真正做到“便民服务零距离”。今年以来,政法干警利用基层工作日共走访群众8000余人,举办法治讲座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50余个,政法干警参与化解复杂纠纷83余件,切实推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筑牢社会治安防控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