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渭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 罗娜 摄
陕西网讯(记者 罗娜 实习记者 郭琳)6月26日,渭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永江介绍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菲参会并答记者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靳铭夏主持发布会。
闫永江介绍,近年来,渭南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全市大局发展,为服务保障渭南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公益检察力量。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各类侵害公益案件线索1241件,立案119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公告1089件,提起诉讼20件,法院审结11件,均获支持。
围绕“国之大者”,精准履职服务大局。联合市水务局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立办污染黄河、湿地保护、非法建设等案件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件。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0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立案1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2件。
结合本地实际,渭南市检察机关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行政机关已立案查处16件,督促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28家34台,有效防治了大气污染。深入田间地头,围绕乡村环境治理等立案2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0件。持续发力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立案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挽回损失1627万元。
聚焦群众需求,提升“为民办实事”质效。围绕民生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共立案17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3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侵权人提出惩罚性赔偿金204万余元的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督促消除安全隐患46处。持续开展医疗美容、中医药安全和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
开展游泳馆卫生安全隐患、现制现售饮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立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开展二次供水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该案入选省检察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将有关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写入地方性法规。
“答新题”“解难题”,加强新领域公益司法保护。积极稳妥进行新领域探索,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立案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围绕残疾人、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共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围绕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资源保护,共立案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督促保护全国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县级文物单位3处。组织魏长城沿线5个基层检察院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修缮受损魏长城1处,完善保护标识牌12处,增设保护碑19处。
今年2月,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保护传统村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发出检察建议4件,促进传统村落的合理保护利用。围绕国防利益和军事利益保护,共办理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针对部分中小学未将国防教育列入课程问题,联合西安军事检察院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发出检察建议3件。针对军人军属优先出行、优先就医权益受损问题,向卫生健康、交通等5家行政机关公开宣告诉前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军人合法地位和权益。
规范案件办理,做精典型案例。2023年以来共有7件公益诉讼案件被省以上评为典型案例。两级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黄河龙门段河道堆放固废、违建案件和督促保护沋河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和最高检专刊。
加强协同配合,创新公益保护格局
完善“检察+”协作机制。联合纪委监委、法院、生态环境、水务、林业等部门,构建“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积极与市人大、市政协建立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问题。市县两级检察院共与行政机关、法院建立秦岭、黄河、北山生态保护司法修复基地4处,黄河湿地保护检察工作站2处,推动形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扩大多元主体参与。扎实推进“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建设,不断扩展公益保护“朋友圈”。全市检察机关共招募志愿者332人,通过云平台提报线索83条,立案58件,参与辅助办案163人次。强化“外脑”支撑,聘请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等部门的10余位专业人才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着力提升公益诉讼履职办案水平。
强化公益诉讼宣传。2023年,为全面宣传黄河保护法和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渭南市检察院联合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共同开展“与法同行守护绿水青山 携手共进助力黄河安澜”主题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专家咨询委员和行政机关共同参加,全面展现了公众广泛参与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渭南市检察院始终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重大案件亲自办理、亲自协调、亲自督导,打造了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的公益诉讼检察队伍。
坚持以赛促训促提升。连续举办两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选拔业务人才组建办案团队。
注重加强业务培训。市检察院联合西北政法大学举办了生态环境检察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推动学思悟践行一体发展。
组建公益诉讼讲师团。市检察院通过办案实践打磨精品课程,选拔20名业务骨干成立公益诉讼讲师团,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进行政机关、进党校、进社区,适时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目前已进党校和行政机关宣讲5次,提升了公益诉讼检察社会影响力。
下一步,渭南市检察院将强化专项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彻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活动,扎实推进秦岭、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活动,找准办案着力点,深化专项监督质效。加强与铁路检察院的协作配合,积极发现并移送跨区划案件线索。主动办理涉环境保护、民生热点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及时总结经验形成调研报告,为本地立法提供司法实践样本。
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制度效能。发挥好指挥中心数据采集、分析研判、人案调配、实时指挥、进度管控的作用,夯实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联系,推动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机关、公益组织的协作配合,推动协作机制落地落实。
加强探索创新,打造特色品牌。坚持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打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培育和挖掘一批典型案例。加强类案研判,对发现的社会治理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向党委人大作专项报告,争取支持,努力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
王菲就2023年以来,渭南市检察机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回答记者提问。
围绕水资源保护。2023年6月,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联合印发了《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市县两级院针对私设自备井取水、超量开采地下水等问题,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地下水取用秩序,地下水资源保护取得实效
聚焦荒漠化防治。渭南市合阳、澄城、白水、韩城和富平县院围绕渭北旱塬植被恢复,针对非法侵占、过度利用林地、防护林管护等问题,推动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责任主体对损毁的林木依法补植复绿22.1亩。
围绕农业面源污染和城乡生活污染。渭南市检察院指导潼关等4个基层院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摸排,共摸排应登记未登记污水处理设施39处,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线索5条。
围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潼关县院督促相关部门修复矿山地质生态环境8处约65000余平方米,消除矿山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2处。蒲城县院以办理北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案件为契机,联合县法院在卧虎山建立生态修复法治教育基地,会签《关于加强公益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的协作意见》。
围绕黄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今年2月,渭南市检察院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件,促进传统村落的合理保护利用,建设美丽渭南,留住三秦乡愁。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永江介绍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记者 罗娜 摄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菲参会并答记者问。记者 罗娜 摄
渭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靳铭夏主持发布会。记者 罗娜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罗娜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罗娜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