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渭南法院 >正文
【我身边的榜样】张敏娟——守正创新担使命 不忘初心促未来
时间:2023-12-07 来源:渭南中院
【字体: 打印

开栏语

榜样是一种力量,彰显进步;

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斗志;

榜样是一座灯塔,指引方向。

学习榜样,致敬榜样!

为汲取榜样力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判质效、高效执行等内容,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渭南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联合推出《我身边的榜样》系列报道,用平凡故事讲述法官干警的拳拳初心,用先进典型诠释法官干警的责任担当。今天播出第十二期:

我身边的榜样——张敏娟

我是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敏娟。

守正铸魂,赓续传承,做笃行正道的“传承者”。十年来,无论身处哪个部门,我都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充分发挥“马锡五审判方式”和女性法官细心、耐心的特点,审理了大量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等涉及民生福祉的案件,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在处理行政纠纷时,我坚持一次性全面解决行政争议理念,不断总结各类案件的难点、突破点,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审结了一批拆迁补偿、行政赔偿案件,维护保障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在兼顾部门各种事务的同时,我始终保持着每年百余件的办案量,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部门的中坚力量,但我深知一个人可以走的很快,一群人才能走得更远。我将自己收集、整理的各类有助于审判的文件、法律法规,装订成册发给每位同事并及时更新,组织大家一起学习最新的司法解释、新法新规,提升整体业务水平。十年以来,共审结各类再审、减刑、民事、行政案件2000余件,结案数、案件质效均列渭南中院前列。

创新聚力,革故谋新,做勇立潮头的“开拓者”。作为司法工作者,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神圣使命义不容辞,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扎实做好诉前化解、诉中审查、诉后巩固环节工作,促进行政审判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统一”。2022年,在审理某县人民检察院诉某行政机关涉黄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我带领团队深入黄河周边勘察现场,了解当地实际情况,与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积极沟通,通过合法性审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以司法之力守护黄河安澜。

积极应对新时期行政诉讼现实需求,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司法局协调,建立渭南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发挥行政机关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作用和法院业务指导作用,做好协同疏导化解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被渭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评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在办案之余,我编写了《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积极与检察院、司法局协调沟通,联合起草出台《关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建章立制;认真研究新问题,并及时转化为成果,撰写的案例《行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

守创相容,兼容并蓄,做守正创新的“践行者”。到立案庭工作后,所谓的大案要案少了,更多的是处理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不断的接待来访群众。我迅速转变角色,围绕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导诉轮值规定、领导干部坐窗口、大力推行二审网上立案等工作,不断改进诉讼服务中心司法作风,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水平。创新是“枫桥经验”的实践特质。人民法院只有不断的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力争让程序不空转、让群众少折腾,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诉源治理为契机,将诉源治理工作向纠纷源头推进,向萌芽状态发力的同时,为深入推进衍生诉讼案件治理,从诉内环节上减少上诉、再审、信访等衍生案件,有效解决渭南辖区上诉案件移送时间长,诉讼迟延引起的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我带领立案庭人员不断探索调研,拟定了《民事、行政案件二审立案前调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组建调解团队,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诉讼到我为止”的理念,利用民事、行政上诉案件在立案庭的中转时间,用更加灵活的方式、更加精简的流程快速进行调解工作,实质性化解争议,高效、便捷的将一审裁判后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二审立案之前,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二审案件审判质效,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需求和期待。

心有所信,方能远行。新的岗位开启新的征程,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我将继续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不忘初心、不惧困难、不怕挑战,用实际行动奏响“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最强音!



[编辑:陈冰娟]

“五四”青年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详细]

2月24日,元宵佳节,按照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渭南市公安局从当日早8时至24时,在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