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应邀参加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全市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各参会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近阶段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汇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落实水利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部署要求,韩城市制定了《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韩城检察院在专项活动中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对市域范围违法取水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3年8月,在该院召开了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交流会,认真学习韩城市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行动范围进行了明确,对保障措施进行了探讨,对排查整改的重点进行了统一,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分别成立排查组,制定排查方案,重点问题整改取留影像资料,及时整理成电子版标注整改时间、整改单位名称等信息。在此呼吁相关行政部门遇到相关公益诉讼类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促进多部门协作配合,在打击违法犯罪、生态修复补偿等方面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检察机关作为本次专项行动专班成员,将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打击、保护、修复并重的原则,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对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损害公益行为,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多种方式,依法履职尽责,对于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不断推动上下联动的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流域管理单位协作配合,促进大河安澜,推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