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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行政违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双监督”模式 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渭南建设
时间:2023-06-03 来源: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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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近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与渭南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渭南市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全文共十七条,主要涵盖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范检察建议办理机制、建立争议协同化解机制和建立日常协作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办法》明确建立同级通报制度,每季度相互通报行政检察和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抄送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执法决定的,应当将执行申请书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对法院的执行裁定或者执行活动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要通报相关行政机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的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邀请同级检察机关参与调解;检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争议有化解可能的,可以邀请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协同参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办法》的出台,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各项机制,进一步实现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有效解决了以往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衔接不畅甚至相互脱节的问题,在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上形成监督合力。下一步,渭南市检察机关将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切实发挥好衔接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开展专项活动、联合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紧密衔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依法行政和法治渭南建设。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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