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法治护航。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2023年主题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营造环境保护法治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在临渭区桥南镇平和村开展“世界环境日乡村振兴秦岭小水源地保护--我们在行动宣传活动”。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创建办全体干警,市中院部分干警、市民政局和渭河流域环保组织等部门8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办理的典型案例,共发放《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和公益诉讼宣传册500余份,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下一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拓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的深度与广度,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渭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