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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
时间:2022-03-07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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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多年来,渭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开展残疾人维权宣传工作,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

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规划,深入宣传普及《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利用12•4国家宪法日、9月1日法律援助宣传日等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残疾人维权专项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护意识,增强了残疾人自我保护能力。向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重点人群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公示“12345”“12348”法律援助专线咨询电话及投诉监督电话,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二、坚持“应援尽援”,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法律帮助

降低受援门槛,把受援范围由低保人群扩展至低收入人群,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将残疾人、军人军属、申诉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法律援助对象,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保证应援尽援,加大对受害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力度,让更多残疾人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讨得了公道。

三、打造规范化法律援助窗口,强化便利利民服务措施

在全市深入推进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临街、一层、无障碍标准,方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为残疾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援务公开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实行“五个当天”服务承诺制,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减少残疾人的维权成本。

四、提高残疾人维权办案质量,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加大经费保障,对残疾人维权案件,法律援助经费给予全力保障,并逐年持续增加。降低受援门槛,扩大受援人覆盖范围,同时简化审查程序,加大残疾人维权案件办理力度。发挥律师特长组建专项服务团队,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强化办案质量监管,切实把残疾人的权益维护好,对所有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到办结进行动态监管、随机抽查、跟踪服务、办结回访,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近十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1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直接收益千余人。2018年,渭南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市残联授予“渭南市残疾人维权先进单位”。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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