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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组召开2021年第四次会议(图)
时间:2021-10-22 来源:潼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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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上午,潼关县召开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组第四次工作会议。会议由专项组联络员、县司法局局长孙海平主持,县委深改办、专项组改革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潼关县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组召开2021年第四次会议(图)

会上,专项组联络员、司法局局长孙海平传达学习了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市委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精神、县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精神。审议了人大办《潼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情况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司法局《法治潼关建设规划(2020-2025年)》、《潼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听取了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创亮点”工作汇报。

会议强调,一是要全面完成任务。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各级改革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深化改革主体责任,要对照改革任务和出台的方案,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限,逐一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二是要抓好亮点打造。要对标重点领域改革抓好亮点打造。各牵头单位在落实改革工作任务时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挖掘典型、打造亮点。各包联县级领导要加强调研指导,加大对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要加强汇报沟通。专项组联络员单位要积极发挥作用,及时组织召开好专项组会议,加强与县委深改办和上级部门工作对接,督促各牵头单位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工作汇报和信息报送,确保专项组工作在年终取得优异成绩。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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