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为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司法环境, 渭南中院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此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为了进一步推动该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渭南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的意见》。6月10日,渭南中院组织召开了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研讨联席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党宏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红卫、审管办主任王米等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军,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少飞、市司法局副局长薛宏志及各单位负责虚假诉讼的人员参加会议并进行研讨。
会议深入分析了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的特点和危害,对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达成了一致性意见,并就《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的意见》的修订完善、以及在实务操作等环节面临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研判。会议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在联合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的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依法、高效惩治虚假诉讼犯罪。会议还就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对于净化诉讼环境、规范诉讼秩序,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今后,渭南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将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共识共动,努力把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常态化,为渭南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