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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渭南市检察机关推出便民利民十六条措施
时间:2021-04-30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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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渭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听民声、强监督、解民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促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新需求,现制定渭南市检察机关便民利民十六条措施:

一、加强两级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设,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提高侦查效率,减少退查次数,降低案件比,缩短案件在检察机关办理时间,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二、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反映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司法不公的控告和举报,严肃认真对待每起案件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一纠到底,见到成效。对司法人员包括检察人员涉嫌相关职务犯罪的,要依法立案、查处。 

三、整合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力量,组建办案工作团队,传递法治温暖,呵护未成年人平安成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巡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一站式办案中心等工作平台开展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行为帮教、心理咨询及矫正等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扰乱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与相关企业的服务及联系机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

五、在看守所、监狱接待大厅设置“检察官信箱”,受理在押人员亲属、律师及其他群众来信来访;检察官每周固定时间当面受理在押人员亲属和其他群众的控告、举报、申诉,为在押人员亲属答疑释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派驻监管场所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检察官约见制度,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六、实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一体受理制度。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对法院的民事行政裁判进行监督,法律要件齐备的,可以直接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请,也可以向县(市、区)检察院提出申请,由市、县检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进行报送分流。对检察机关拟受理的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相关查阅、复制案卷费用由检察机关承担,减轻群众负担。

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审查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市政府行政复议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相关机制,强化释法说理,将行政争议化解由生效裁判提前至行政复议环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维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八、发挥检察工作在民生领域的职能作用,确保老百姓“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加大在高空抛物、食品卫生、盗窃破坏窨井盖等方面相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九、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抗诉等职能,依法快速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严厉惩治犯罪分子,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

十、持续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服务,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检察服务中心即可办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查询等具体业务,群众办事只需走一个窗口。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多渠道方便群众举报。

十一、实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理过程或结果3个月内答复。全面推行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案件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疑难复杂案件。推行带案下访、预约接访和面对面接谈信访人制度,认真听取诉求,做好答疑释惑工作,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做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十二、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不断规范拓展控告申诉听证范围。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加大检察公开听证宣传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遭受到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联合妇联、团委、民政、人社、教育等多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切实帮助其改善生活。

十四、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开设法律讲堂、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十五、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就社会关注的检察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观、了解、视察检察机关工作场所、工作职责,监督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事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十六、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检察职能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创新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每年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4次,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办案数据,适时发布本地区办理的典型案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便群众申诉、投诉。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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