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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渭南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1-21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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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陕西省渭南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紧盯追赶超越目标,稳进、落实、提升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97件1679人,同比下降30.18%、下降28.95%;不捕381人,同比下降9.07%,不捕率18.49%,同比增加3.43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2398件3699人,同比分别下降5.70%、下降8.51%;决定不起诉937人,同比上升45.05%,不起诉率为20.16%,同比增加6.45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23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2.19%。认罪认罚适用率92.83%,同比上升41.49%,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726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131人,占提出数的78.17%,同比增加33.88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2078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的76.23%,同比增加32.1 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

案(撤案)合计306件,同比上升104.0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77件,占监督数的90.52%,同比增加4.52个百分点。

2. 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

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02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80人。同比分别下降25.55%、60.00%。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

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62件,同比上升40.59%;已纠正868件,占提出数的113.91%,同比增加5.05个百分点。

4. 刑事抗诉。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9件,同比下降5.00%,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9件,占审结数的69.23%,同比增加12.09个百分点。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针

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5件次,同比上升29.31%,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70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93.33%,同比增加5.40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96人,同比下降40.08%;同期已纠正291人,同比下降43.50%。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非监外执行)提出纠正42件,同比下降78.57%,同期已纠正38件,同比下降81.19%。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人,同比下降47.06%,同期已纠正9人。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人,同比下降33.33%。同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3人,同比下降25.00%。

二、民事检察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92件,同比上升42.22%。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7件,同比上升16.67%。法院同期审结165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10件,占审结数的6.06%;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同比上升650.00%;法院同期采纳1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43.33%。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8件,同比上升176.47%。法院同期采纳196件,占提出数的104.26%。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2件,同比上升87.04%。法院同期采纳232件,占提出数的114.85%。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同比下降50.00%;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5件,去年同期0件。

三、行政检察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1件,同比上升3.33%。法院同期审结1件,再审改判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0件,同比上升250.00%。法院同期采纳79件,占提出数的112.86%,同比增加92.86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1件,同比上升83.64%。法院同期采纳120件,占提出数的118.81%,同比增加95.18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81件,同比上升29.07%。其中民事类立案14件,同比上升40.00%,占立案总数的0.60%,同比增加0.05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1167件,占立案总数的98.81%,同比上升28.95%。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1187件,同比上升30.30%。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3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10%,同比增加0.11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174件,占98.90%,同比减少0.11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9件,同比上升26.67%,占立案数的1.61%,同比减少0.03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7件,同比下降12.50%,占提起公益诉讼的36.84%;行政公益诉讼12件,同比上升71.43%,占提起公益诉讼的63.16%。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8件,判决支持8件,同比上升14.29%,占裁判案件的100.00%。

(四)办案效果方面。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43.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占用的河道23.1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6.2亩;督促修复被毁损的湿地面积20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31家;保护被污染土壤200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711.3吨,占地面积263.4亩;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4484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0人,同比下降上升126.42%;不捕43人,不捕率为26.38%,同比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7.88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0人,同比下降30.43%。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42人,同比上升21.37%;不起诉9人,不起诉率5.36%,低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4.85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17人,同比上升325.00%,占审结数的10.12%,同比增加7.04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4人,同比上升60.87%。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巡讲28次,受众人数19727人次;开展法治讲座87次,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8825份,组织现场法律咨询14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372件,同比下降34.07%;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同比下降66.67%,决定给予赔偿1件,同比持平;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91件,同比上升54.03%,实际救助人数173人,同比上升29.10%,发放救助金117.8万元。

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情况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44人,同比下降85.19%;;决定起诉182人,同比下降64.38%。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1人、起诉1人。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22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7人,逮捕人数占审结数的80.95%。受理审查起诉27人,经审查决定起诉25人。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捕75人、起诉235人,同比分别下降47.92%、上升22.40%;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批捕3人、起诉67人,同比分别下降90.23%、上升28.85%。对28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5.2万元。对破换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8人,起诉100人,同比分别下降50.88%、上升2.04%。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46件,占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总数的63.17%。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人,同比下降90.00%,起诉52人,同比上升8.33%。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8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02件;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0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1件。

八、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464件,同比下降11.78%。其中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627件,占25.45%,同比增加4.04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837件,占74.55%,同比减少4.04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576件,占23.38%;民事、行政检察类149件,占6.05%;公益诉讼检察类787件,占31.94%;案件管理类5件,占0.20%。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3人次,同比下降18.18%。其中检察长列席2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2.86%;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3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7.14%。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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