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马赟,副主任郭永峰,市政府副市长杨武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崔晓民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应明确秦岭生态保护机构、细化工作职责,增加完善综合执法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修复等修改建议。
马赟在讨论中提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改应进一步明确保护的原则范围,处理好开发与建设、当前与长远的问题。他要求,相关部门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始终不手软、不产生破窗效应,确保我市全面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卫战;要认真归纳研究座谈会上的意见建议,按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为依法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工委主任,市政府法制办、秦岭办等17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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