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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法院:购房后两年判决交房 当事人为法官送锦旗(图)
时间:2018-03-07 作者: 通讯员 张筠婕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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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张筠婕)买了房子,开发商却不能按期交房,购房人李某等人无奈,将开发商起诉至白水法院。白水法院民二庭经审理后判决白水县居苑华城二期开发商陕西海润天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两个月内向验收部门提交完善的验收资料,负责召集参与验收的相关主体对诉争楼盘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向买受人支付所交房款的同期活期存款利息。2018年2月24日该商品房买卖纠纷系列判决已经生效。3月5日上午,八名原告为白水法院民二庭法官送来“公平公正、执法为民”锦旗和感谢信。

原告李某、陈某等人分别于2015年、2016年在白水县居苑华城二期购买商品房,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后,开发商却以多种理由迟迟未交付房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方由于被告不能按期交房,情绪很大,也担心法院不能秉公执法。办案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案件情况,查阅案卷证据材料,并前往白水县住建局房产股、房管所、国土资源局等多个单位调查取证。为了更好地维护各位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为白水县房地产市场树立法律标杆,白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陕西海润天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前向八原告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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