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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再喝酒 张狂被刑拘
时间:2016-09-01 作者: 渭南临渭交警大队讯来源:渭南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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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渭南临渭交警大队讯)8月30日下午5时40分,在渭南火车站广场西侧的通道上,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中央不走,导致后车无法通行不断鸣号催促,正在附近巡逻的临渭交警大队闫村中队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对影响通行的轿车司机进行劝离,并对后车进行疏导。

没想到,该男子又将车辆靠在禁停路段,民警随即上前再次劝离,却发现驾驶员满身酒气。

在民警要求驾车男子下车接受检查时,他及其不配合,更是出现了下面这画面...

他冲进旁边的一个小商店,拿起一瓶白酒就打算往嘴里灌... 后又拳打又绊倒两名民警,致民警孟钢鹏左肘部位受伤。最终,民警将该男子控制并带回调查,经查,该男子姓刁,今年50多岁,临渭区人。

经血液酒精浓度检测,刁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40.8mg/100ml,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目前,因涉嫌醉酒驾驶,刁某已被临渭交警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该男子在被民警发现涉嫌酒驾后,还冲进商店再喝白酒,是妄图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因此,希望广大驾驶人能严格自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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