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1日,韩城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梁某军、赵某涛、范某龙、梁某波非法采矿一案。该案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延岚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汪建勤、郭龙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韩城市水务局相关同志及群众代表二十余人进行了庭审观摩。
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被告人梁某军、赵某涛、范某龙、梁某波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擅自在韩城市某村黄河滩涂非法开采河砂,严重破坏黄河河道稳定与流域生态安全,触犯国家刑律,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
庭审中,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合议庭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在庭审最后,审判长张延岚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国之大者,展开法庭教育。她深刻阐明了黄河作为中华民族母亲河的重要地位,剖析了非法采砂对黄河生态系统、行洪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危害,将法理、情理与生态保护理念深度融合,引导各被告人认清违法后果、强化法治观念、厚植生态情怀。四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真诚悔过,郑重承诺今后严守法律底线、自觉守护黄河生态,争当环境保护的践行者与推动者。
此次庭审不仅是一次严肃的司法审判,更是一场面向全社会的黄河生态保护法治公开课。通过以案释法、以审普法,既彰显了人民法院以最严密法治守护黄河安澜、严惩环境资源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又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保护母亲河、守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与责任自觉。
下一步,韩城市人民法院将始终坚守环境资源审判职责使命,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大局,坚持惩治犯罪、生态修复、法治宣传、源头治理一体推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司法力量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法治屏障,为建设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美丽韩城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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