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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刊发 | 渭南公安:“码上督”打通立案监督“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5-11-26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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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是我们的‘码上督’二维码。来所里报案的群众,如果对民警接报案的任何一个环节有疑问,都可以扫描二维码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反馈投诉。”11月21日,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赤水派出所接报案室里,赤水派出所所长王怀玉认真向记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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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从2024年7月10日起,针对群众上门报案找不到接待窗口,不受理案件无处说理等痛点、难点,渭南公安在全市140多个派出所接报警大厅醒目位置设立“三个当场”公示牌,并设置接报案“码上督”二维码,从执法监督的源头抓起,让群众“报案有门、监督有路”,打造执法源头“安全阀”。上门报案群众如发现派出所未严格落实“三个当场”规定,只需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填写案件信息上传,就能自动生成监督待办事项,同步流转至渭南市公安局法制信息化平台,上级公安机关会通过系统督促办案单位尽快办理,监督结果以短信形式反馈给报案群众。

“我们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推出接报案‘码上督’机制。基层所队对于推送的‘码上督’情况8小时内依法受理;超过8小时系统就会预警,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同步跟进监督;市公安局对超过16小时未受理的‘码上督’事项进行督导整改,确保24小时内依法受理。”渭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周纯介绍,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明确市、县、基层所队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另一方面建立常态化检查监督机制,做好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不能让群众来回跑。

“我被人诈骗了,但到派出所报案没给我立案。”10月30日,有群众通过“码上督”微信小程序投诉了一起基层派出所未予立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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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的民警钞鹤莹看到这起投诉后,及时和派出所联系。得知当事人要报的这起诈骗案件,省外的一个派出所已立案并展开侦办,故未给当事人立案。接警的民警虽然告知当事人已立案的案件无法再次立案,但心有疑虑的当事人还是通过“码上督”微信小程序反馈了这一情况。钞鹤莹随后通过“码上督”微信小程序后台给当事人发送了短信,将案件未予立案的相关法规条款发送给当事人,并最终打消了当事人的疑虑。

“我被骗了一些钱,可到派出所报案,民警没有现场登记,没有立案也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这是去年9月在“码上督”微信小程序接到的一起投诉。

钞鹤莹告诉记者:“现在群众的法治意识很强,群众会要求公安机关出具立案或未予立案告知书。”

她及时和派出所取得联系,核实确定这是一起应该立案的案件。钞鹤莹随后和派出所民警联系,让他们尽快联系当事人并出具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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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上督’很好地解决了执法监督环节存在的漏洞,切实有效解决群众上门报案不接案、不立案、推诿扯皮以及监管难等问题,打通接报案与立案监督‘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规范执法办案,提升执法质效,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周纯说。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群众通过渭南市140多个派出所张贴的码上督二维码扫码解决监督诉求530条,办结率、满意率均超99%,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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