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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拒不履行”到“我要履行”——韩城市人民法院刚柔并济推进执行工作
时间:2025-09-09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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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刚柔并济,践行“如我在执”,韩城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以强制力捍卫司法权威,也以人性化执行传递司法温情,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8月19日,韩城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由市创业担保中心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追偿纠纷案件。在执行人员锲而不舍的努力和多方协调沟通下,4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额履行了40余万元执行款项,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案源于一笔借款担保纠纷。因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市创业担保中心履行了担保代偿责任后,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证书向韩城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4名被执行人彼此推诿,情绪对立,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人员意识到,若采取简单的执行措施,不仅案件难以执行,而且有可能激化矛盾,导致问题更加复杂化。

面对重重困难,执行人员没有气馁,在强制性执行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在沟通过程中,执行人员敏锐捕捉到各被执行人内部矛盾的核心——债务份额分担问题。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执行人员组织多方进行了多轮次“背对背”、面对面释法说理,从法、理、情多角度出发,分析利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经过执行人员不懈努力,4名被执行人逐渐从最初的抵触、推诿转变为理解、配合。他们摒弃前嫌,就债务内部分担方案达成一致意见:4名被执行人平均分担此笔债务。随后,4人积极筹措资金,迅速将义务履行完毕。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韩城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多措并举,加强协作,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

在近日办结的另一起案件中,韩城市人民法院与韩城市公安局紧密协作、联合行动,强力推进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既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也向当事人传递了司法温情。

时间回溯到2024年9月,某银行韩城支行与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共同申请司法确认。韩城法院经审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明确张某某应分期偿还借款本金79900元及相应利息。然而,民事裁定书生效后,张某某却未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过程中,韩城法院依法向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大额存款、车辆或工商登记信息,但发现张某某与其丈夫王某某共有房产一套。在释法明理劝说张某某履行义务无果后,执行人员决定依法查封该房产。

在查封过程中,一条线索浮出水面:早在今年4月24日,张某某、王某某与案外人梁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并进行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执行人员与张某某谈话,张某某竟谎称其丈夫王某某离家出走多年、联系不上。张某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径暴露无遗,严重挑战了法律的底线。

发现这一情况后,韩城法院迅速行动,将张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证据材料移送韩城市公安局。

韩城市公安局受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调查,迅速梳理线索、收集证据。与此同时,执行人员也没有放弃对张某某的劝导,向其讲明利害关系,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公安机关的刑事调查和执行人员的温情劝说“双剑合璧”,突破了张某某的心理防线。8月18日,在公安机关初查期间,张某某主动与某银行韩城支行协商,迅速偿还了全部款项。鉴于张某某的表现,某银行韩城支行出具了谅解书。

此次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打击拒执犯罪,法院移送后,公安机关迅速调查、固定证据,与法院的民事执行紧密衔接,形成了“民事执行+刑事追责”的闭环,让拒执行为无处遁形,极大提升了执法效果。

8月25日,韩城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绝不姑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的,法院会最大限度地把对其可能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此次联合行动不仅让张某某受到了教育,也为其他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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