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加强检察官助理队伍建设,渭南市检察院于近期依规选任了4名高阶段检察官助理。
为做好高阶段检察官助理选任工作,渭南市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最高检《意见》精神,着力加强检察官助理队伍的招录使用、培养管理。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对标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高阶段检察官助理选任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选任高阶段检察官助理的人选范围、比例条件和程序流程,确保年底圆满完成选任一批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工作。选任高阶段检察官助理过程中,渭南市检察院在充分研判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统筹兼顾、总量控制、梯次推进的原则,按照相关组织程序,从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和控告申诉、检务督察办案岗位中选任了4名检察官助理为高阶段检察官助理,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提供了高素质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