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渭南法院 >正文
渭南法院两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
时间:2024-12-10 来源:渭南中院
【字体: 打印

微信图片_20241210091020

近日,全省法院共5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其中2篇案例为渭南法院报送案例,涉及物权、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

微信图片_20241210091024

微信图片_20241210091027

其中渭南中院亢俊谦、白水法院张飞撰写的《物权人主张返还为保障买卖交易所提供的相关物品时,占有人(买方)以货物质量问题抗辩不予返还的,该抗辩不符合反诉要件,也不能认定为行使留置权》被录入《物权纠纷分册》,案例来源于白水法院审理的返还原物纠纷。买卖合同中,提供货物的一方为方便货物运输、交付,通常会提供一些专用的货架、箱框、托盘等,约定完成后返还。若出卖人诉请返还原物,买受人因货物质量问题抗辩并提出反诉主张赔偿的,应裁定驳回起诉。

华州法院王瀚武撰写的《线上投保时投保人在投保单及投保人声明上签字确认的,可以认定保险人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被录入《道路交通纠纷分册》。保险合同作为格式条款合同,其中的免责条款关乎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该案例对线上保险合同如何认定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提示与说明义务作出了分析,为类案审理裁判提供了参考。



[编辑:陈冰娟]

全市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召开刘凯参加并讲话全市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详细]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郭晓军)4月16日,华阴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