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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剖析 助推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图)
时间:2024-09-10 来源:陕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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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渭南中院召开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类鉴定机构工作会议。记者 郝豆 摄

陕西网(记者 郝豆 通讯员 张方舟)为进一步明确司法鉴定工作的目标方向,聚合力、提质效、促公正,解决司法鉴定突出问题,为渭南法院审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技术服务,9月6日,渭南中院召开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类鉴定机构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红卫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今年修订的《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通报了全市法院1-8月司法鉴定案件情况,以10例典型案例为例,探讨工程类司法鉴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办法,相关民事业务庭室反馈了审判一线司法鉴定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司法鉴定工作要转变观念,变被动监督为主动作为,变事后通报为事前协调沟通,变个案监管为常态督查,解决涉民生案件“小标的、高收费”,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鉴定“三个效果”相统一。

徐红卫强调,司法鉴定要做好“三个结合”。一要与当时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对不同地区的案件,深入了解当时当地的风俗习惯、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保鉴定结果符合当时当地实际。二要与具体案件性质相结合。案件性质不同,法律关系不同,鉴定目的、鉴定方法及鉴定结果就会有差异。要结合案件性质和特点,确定鉴定目的、鉴定方法,防止闭门造车、脱离案件实际的情况发生,使鉴定结论更加真实、客观,更具有说服力。三要与当事人的诉讼主张相结合。鉴定机构要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专业角度做出客观与实际情况相符的鉴定意见,确保通过鉴定有效解决双方争议的焦点,防止出现超出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鉴定结论,以利于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做好“三个结合”,构建积极、和谐、高效的鉴定生态,助力渭南法院案件质效再提升。

会议现场。记者 郝豆 摄

通过此次会议,鉴定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会议内容充实、全面,反馈的鉴定问题明确,为提升今后工作理清了思路,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再学习、再领悟,努力践行司法鉴定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院审判理念,不断提高鉴定机构管理水平与鉴定人员素质,为实现新时代渭南法院工作现代化贡献应有的技术力量。

会议由司法技术室主任李红艳主持。渭南中院民三庭庭长赵继锋、民二庭庭长杨军、民一庭副庭长左继刚,二十多家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类鉴定机构负责人及鉴定人,司法技术室全体人员等四十余人参加会议。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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