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城司法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聚力基层法治建设,紧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创新法律服务新模式,稳步提升工作质效,努力发挥“调解员、宣传员、指导员”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聚焦矛盾纠纷,当好法治乡村建设“调解员”
积极与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采取“调解+法律援助”“定时+预约”的工作模式,坚持“调解优先”,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法治宣传,当好法治乡村建设 “宣传员”
结合司法所工作实际,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在调处损害赔偿、劳动关系、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指导村委会在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制度,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保障。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及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或法治讲座。通过宣讲法治故事、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聚焦依法治理,当好基层法治建设 “指导员”
村居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为村(社区)提供依法治理意见,为村 (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协助村居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各类合同文本,定期对各村频发多发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适时调整服务方式,提供个性化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同时积极参加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服务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和单个联系企业主要负责人等方式主动与企业对接,对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问题进行交流分析。
下一步,新城司法所将继续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作用,以构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