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首页 >富平 >正文
富平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时间:2023-12-05 来源:富平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其他的法律、法令等都不得跟宪法相抵触,它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正值我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广泛宣传宪法知识,增强全民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富平建设,提高全县群众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12月4日上午,富平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县司法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33家机关单位在文体中心广场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相关内容,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法律书籍、赠送普法小奖品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我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有关工作成效等内容。同时,通过面对面、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引导群众了解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60块,宣传礼品2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服务共40余人次。

此次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为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富平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王倩]

“五四”青年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详细]

2月24日,元宵佳节,按照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渭南市公安局从当日早8时至24时,在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