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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9个单位和4名个人获表彰
时间:2022-02-14 来源:渭南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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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司法局近日下发决定,对55个普法工作先进单位、70名普法工作先进个人、19个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全市公安系统中,8个单位获得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4人获得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1个单位获得全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全市公安机关入选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 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8个)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

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

华阴市公安局

潼关县公安局

大荔县公安局

合阳县公安局

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4名)  

田 鑫 渭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

李晓宏 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李 华(女)富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杨智宏 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纪检组长  

●全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个)  

富平县公安局

决定指出,2016年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力服务了大局、服务了群众,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决定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者为榜样,锐意进取、勇于实践,推动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全面顺利实施,为建设法治渭南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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