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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职责,拓宽监督渠道——富平县检察院对临渭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巡回检察(图)
时间:2021-08-12 来源:富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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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两高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保障刑事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的规范化。根据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相关部署,富平县人民检察院近期对临渭区司法局(高新区、经开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巡回检察。

8月2日,富平县检察院对临渭区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启动仪式在临渭区司法局启动,富平县、临渭区检察院和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员参加会议。会上临渭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丙丁对临渭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汇报并对巡回检察组表示欢迎。富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王博宣读了巡回检察的相关要求,同时对临渭区社区矫正工作表示肯定,特别是对“飘动的黄丝带”这项活动表示出高度认可。会后检察组查看了临渭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相关档案台账、印证资料。

8月3日至6日,在临渭区司法局(高新区、经开区)和临渭区检察院的支持配合下,巡回检察组深入16个基层司法所,随机抽取了包括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共计55人进行谈话。实地查看了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置,调阅了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考核、奖励等资料,发放调查问卷82份,测试了社区矫正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听取司法所情况说明,并给予口头反馈。

此次巡回检察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有利于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强化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还能够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职责,最终达到检察机关和司法局工作上的双赢。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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