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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公安局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图)
时间:2021-06-17 来源:潼关警讯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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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公安民警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全局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6月16日上午,潼关县公安局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由督察大队长张军对全局民辅警进行政策宣讲。

宣讲中,张军围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有关责任、注意事项以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等方面,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作了全面系统解读。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和自身工作经验,以案释法,做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宣讲,强调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遵守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的重要性。通过宣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对执法司法工作权威性和独立性的认识,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张军指出,“三个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在全社会特别是政法机关已经形成了广泛认可、持续落实的良好态势,但距离党对政法机关的使命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作为新时代公安民警,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学习领会、贯彻执行。一是加强学习领会。要组织深入、全面传达学习“三个规定”及相关工作意见精神,领会核心要义,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制度规定理解到位,使“三个规定”深入人心、成为共识。二是严格执行落实。广大公安民警要模范带头、走在前列,坚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坚决做到不递条子、不打招呼、不插手事务、不干扰过问,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或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自觉养成依法依规办事的习惯,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行使,维护党纪国法的公正和权威。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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