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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单位
时间:2021-03-19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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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渭南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单位。

2020年以来,渭南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抓好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检察工作追赶超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以政治理论学习为根本,不断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相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委和省检察院要求,市检察院党组年初制订了详细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采取日常每周一次中心组集体学,特殊情况分头学、重要精神党组及时专题学等形式,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同时,认真组织学习中省市委及上级院重要会议精神,时刻从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渭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党组成员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和表率作用,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多篇,其中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在《人民检察.陕西版》(2020.3/4)《法治参考》(2020.第21期)及《陕西省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等发表理论文章6篇。通过学习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带头示范作用更加显著。

二是始终坚持以促进检察业务发展为抓手,服务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检察院党组不断强化法律业务学习,紧盯各项检察业务发展,特别是对涉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法律规范及政策要求,及时通过中心组学习传达,党组会安排部署,研究渭南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将上级院及市委的各项要求及时转化为渭南检察工作的着眼点、发力点,积极助力经济社会民生领域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今年以来,渭南检察机关26项核心业务数据始终位居全省前列,涉疫情防控、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等相关案件被高检院、省院列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为渭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有力检察力量。

三是始终坚持纪律作风教育学习,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市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始终紧抓作风建设,不断强化从严治检。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及中心组共开展党风廉政方面教育学习38次,认真组织开展了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印发了《中共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了“严管理 促业务 强作风”教育整改活动,进一步转变了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作风。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与驻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等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相关规范性文件,确保了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廉洁用权,不断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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