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平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各种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能够严格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公安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牢记和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公正执法,不徇私情。
从警8年以来,李云平一直默默奉献在刑侦岗位上,兢兢业业、勤于探索、敏于思考、勇于奉献。在刑事侦查工作的岗位上,从一名刑侦新手成长为业务骨干和破案能手,他始终刻苦钻研、勤奋工作,认真履行新时期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在维护白水县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先后参与了32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逮捕、起诉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0余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2012年,李云平因工作突出被渭南市公安局评为“执法示范标兵”“业务三熟一精标兵”,2016年被渭南市公安局评为“执法示范标兵”,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在多年的刑侦工作中,李云平认真严谨、连续作战、吃苦耐劳、英勇无畏、缜密侦查,参与侦破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于2013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15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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