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可伟,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现为蒲城县公安局荆姚派出所民警。
自参加工作以来,白可伟始终牢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一直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白可伟因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突出,2009年至2014年连续被蒲城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蒲城县公安局“办案能手”,2015年荣获蒲城县公安局“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提名。
8年来,白可伟把身心交给了正义,把忠诚交给了人民,夜以继日地守望着一方平安。他先后参与侦破各类重大团伙案、系列性刑事案件百余起,抓捕起诉各类犯罪分子30余人。他先后侦办韩某系列盗窃电缆案、赵某系列盗窃摩托车案、李某系列诈骗案件、卜某等人系列诈骗案件等一系列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2015年,业务精湛的白可伟被抽调参与侦办了全国十大食品药品案件之一的“崔洪魁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逮捕、起诉17人。鉴于白可伟在该案中的突出表现,此案成功告破后,专案组为白可伟申报“个人三等功”。另外,白可伟还办理行政案件百余起,行政拘留58人,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00余起,一本本厚厚的案卷,一起起成功破获侵财类案件,一件件调解的民事纠纷,一面面群众送来的锦旗无不印记着他努力付出的心血和汗水,在他工作的8年里,没有一起民转刑案件,更没有一起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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