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守护绿水青山”检察宣传周活动,以法治之力推动渭南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法治宣传进基层
奏响生态保护“最强音”
在华州区金堆镇宣传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图文并茂的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全方位展示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针对群众关心的毁林开垦、非法采砂、乱倒垃圾等突出问题,检察官以案释法,结合近年来办理的秦岭保护典型案例,深入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警示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1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实地“回头看”
见证生态修复“新画卷”
活动期间,检察干警对付某某等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补植复绿情况开展“回头看”。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办案督促责任方补种树木、恢复植被,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此次回访通过实地踏勘、查阅台账、询问管护人员等方式,核查生态修复质效。经评估,受损林地已恢复生机,补植树木存活率达100%,土壤改良效果显著,野生动物活动痕迹明显增多,彰显了“打击犯罪+生态修复”的司法治理成效。此次“回头看”不仅是对司法修复效果的检验,更是向社会传递“破坏必追责、修复见实效”的法治信号。
下一步,渭南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