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审理的被告人袁某阳、王某平、徐某强、苏某龙等13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案,成功入选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件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惩处,更是韩城法院在文物保护领域的一次重要实践,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黄河流域文化遗产的坚定决心。
案件追溯到2021年冬季至2022年8月期间,被告人袁某阳、王某平、徐某强三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对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丹州镇虫坪塬村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虫坪塬遗址打起了歪主意。他们经过精心预谋,携带专业盗墓工具潜入遗址,对其中一座古墓葬展开盗掘,盗得珍贵文物11件,其中二级文物10件、三级文物1件,这些文物均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的高等级青铜器,对于研究古代礼制文化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盗得文物后,袁某阳通过苏某龙等人的牵线搭桥,将这些珍贵文物倒卖给同案其他被告人,妄图获取巨额利益。文物交易的背后,是一条隐秘而猖獗的非法产业链,严重威胁着国家文物安全。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的犯罪行为终究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在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成功侦破此案,部分被告人在法律的威慑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并主动退缴赃款,使得涉案文物得以全部追回,为后续的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韩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组成了专业的审判团队,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官们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认真审查每一项证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袁某阳等三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告人苏某龙等十人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均已构成倒卖文物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至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不等的刑罚,同时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该案件入选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涉案的11件青铜器是研究黄河流域早期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文物的成功追回,为历史文化研究保留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有助于学者们深入探索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脉络。另一方面,案件侦破和审判过程中,公检法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办案,形成强大合力,成功斩断了盗墓、倒卖文物的黑色产业链,为今后打击文物犯罪提供了宝贵经验。这种全链条打击模式,不仅能够有效遏制文物犯罪的猖獗势头,更能对潜在的犯罪分子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让他们不敢轻易触碰法律红线。
韩城市人民法院今后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对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守护好黄河流域的每一处文化遗址和每一件珍贵文物。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发现文物犯罪线索及时举报,共同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