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部署,以“小切口”落实“大专项”,4月11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深入辖区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办案干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投入品以及食用农产品入市前的检测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是否如实记载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等;是否依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及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情况;是否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是否在销售前检测了食用农产品质量状况,依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针对农产品种植环节可能存在的农药残留等安全隐患,办案干警现场随机对蔬菜大棚的西红柿、茄子、辣椒、韭菜等蔬菜进行抽样,并运用快检设备对农药残留问题进行检测。
下一步,渭南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横向协同履职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环节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做到生产、供销全程监管无死角,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老百姓的“菜篮子”装满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