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法院共4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该4篇案例均为渭南法院报送案例。其中,渭南中院2篇,合阳法院、大荔法院各1篇。这是继去年渭南法院调研工作成绩基础上的又一佳绩。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是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编撰的,旨在总结提炼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方法,统一法律适用,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人员办案参考的精品丛书。此次入选的4篇案例涉及买卖国家机关证件、道路交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土地纠纷等,分别为渭南中院赵勇、刘伟伟同志撰写的《办理并出售空壳公司营业执照、 银行账户的司法认定——王某等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亢俊谦、晏海同志撰写的《个人体质因素不属于减轻或免除赔偿的法定情形——左某诉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帖妮(大荔法院)、亢俊谦同志撰写的《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清偿的约定不对债权人请求双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产生效力——孙某根诉贺某峰等民间借贷案》,刘广学(合阳法院)、亢俊谦同志撰写的《存在户籍迁出情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雷某刚诉某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
渭南中院
渭南中院
大荔法院
合阳法院
这些案例是法官对办案裁判思路和经验的总结,是法官智慧的集中体现,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近年来,渭南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积极培养调研力量,努力提升调研能力,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4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展现了广大法官干警精于钻研法律、善于深挖典型、勤于总结提升的工作作风,反映了院党组着力强本固基、努力提升队伍司法能力的工作成果,也希望更多的法官干警借此东风,积极参与到调研工作之中,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调研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