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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来渭调研指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工作
时间:2023-04-01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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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李娜一行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工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新宇、检委会专职委员范玉峰、第四检察部主任及四个派驻监狱检察室主任等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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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和驻渭南监狱、华山监狱、富平监狱、庄里监狱四个检察室汇报了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情况,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作了发言,并围绕《陕西省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办案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完善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苏新宇重点谈了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报请方式、审查证据材料、履行财产性判项认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李娜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作了强调:在减刑方面,要严格依法办理,全面细致审查,强化积分考核及奖惩监督,切实增强监督质效;在假释方面,要转变司法办案理念,主动作为,能动履职,严格规范,依法适用,积极办理一批典型假释案件;在暂予监外执行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准确把握暂予监外执行适用条件,实行精准化监督,使暂予监外执行依法依规开展,促进刑罚变更执行更加公平公正。

下一步,渭南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全面依法审查,不断完善机制,注重提炼经验,为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执检力量。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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