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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推出首批43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时间:2021-06-07 作者: 通讯员 仝蕾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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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仝蕾)根据中省市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大荔县印发了《大荔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政府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着重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最大限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经过县级各部门精心梳理,司法局严格把关,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外,目前,已制定《大荔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首批)》,涉及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林业、农业农村、司法、人社、医保、自然资源等9个证明索要部门,27项证明事项,共计43项证明材料清单。印发了《大荔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荔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首批)>的通知》(荔政发〔2021〕16号,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落实首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事项,并将各部门涉及事项清单及时在本单位办事窗口或者醒目位置公布。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落实中省市“放管服”改革重要部署、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服务型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大荔县司法局将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模板)”,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着力打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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