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方丽媛)“法官,谢谢你,你们的办案方式真的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捷!” 近日,合阳法院甘井法庭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后,原、被告在微信中对承办人一再表示感谢。
原告孙某与被告刘某结婚已10余年,婚初夫妻感情较好。共同生活期间,二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夫妻感情逐渐不睦。2018年1月两人再次因家庭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后分居生活。2020年2月24日,孙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承办人立即电话通知刘某到庭应诉,刘某告知承办人其已在工作地上海,因企业复工复产不便请假,故不能到庭,但同意原告的离婚诉请。鉴于此,承办人告知刘某可以通过微信平台为其与孙某办理有关手续,刘某当即表示同意。在征得孙某的同意后,承办人通过微信建立聊天群,对双方婚姻进行线上调解,最终二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随后,法庭向刘某邮寄送达了法律文书。
在全民防疫的当下,甘井法庭对于部分在外务工、已复工复产的当事人,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充分利用微信、QQ、陕西法院微庭审等平台办理诉讼事务,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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