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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细雨化纠纷 老人权益得维护
时间:2019-09-30 作者: 通讯员 田中强 来源:临渭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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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田中强)2019年9月25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满头大汗,步履蹒跚地来到临渭区阎村镇司法所,声称她有家庭矛盾,要求给以解决。司法所张超所长赶忙搀扶老人坐在椅子上,待老人的心情平静下来后,详细询问老人的有关情况,结果问了几句,老人无应答,原来老人是一位高度耳聋,一时询问陷入了僵局。张所长就叫另一名司法助理员取来笔和纸,将要问的内容写在纸上,好在老人还能识些字,费了好大力气才和老人基本达到沟通,老人声称,她叫徐某,是阎村镇徐韩村一组人,今年七十八岁。

  老太太说,以前她老两口与两个儿子分居生活,前几年老伴去世后,她随大儿子一起生活,在此期间,屋里屋外的活都是她拼命的干,他大儿子虽然年龄大了,但还能帮着干些地里的活,在吃、住、行方面都过得去。但这几年来,令她揪心不下的就是她的高龄补助存折、养老金补助存折、残疾补助存折和各种证件,都被大儿媳妇拿着不给,且钱已被领走,自己分文未见,现要求收回属于她本人的那些折子和证件。

  经老人一番诉说,张所长他们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侵权纠纷,为了在不引起新的家庭矛盾的情况下,还要了却老人的心愿,张所长随即展开了走访调查了解。当见到老人的大儿子、儿媳,询问都承认确有此事后,就耐心给两口宣讲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文,阐述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就要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侵犯,老人的各种养老证、卡都属于老年人的所有财产,就应当由老年人自行支配,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热心说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理;诚恳叮咛老人的大儿子、儿媳,今后生活中一定要尊重老人的意愿,和睦相处,尽好赡养老人的义务,万万不可因小事产生抵触情绪,再做违犯法律的错事。张所长他们的真切话语说得老人的大儿子、儿媳心服口服,儿子儿媳都表示,以前没学法,不懂法,干了错事,今后一定吸取教训,照顾好老人的生活,让老人安度晚年,在村里起到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当场把老人的证卡全部归还给了老人,老人心里非常激动,连声说这就好。自此,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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